
虹吸筒6.4.1本試驗方法适用於粒徑等於、大於5mm的各類土,且其中粒徑大於20mm的土質量等於、大於總土質量的10%。虹吸筒
6.4.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虹吸筒裝置(圖6.4.2),由虹吸筒和虹吸管組成。
2 天平:稱量1000g,zui小分度值0.3g。
3 量筒:容積應大於500mL 。
虹吸筒6.4.3虹吸筒法比重試驗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取代表性試樣試樣700-1000g,試樣應清洗潔淨.浸入水中一晝夜後取出晾幹,對大顆粒試樣宜用幹布擦幹表面,並稱晾幹試樣質量。
2 将清水注入虹吸筒至虹吸管口有水溢出時關管夾,試樣緩緩放入虹吸筒中,邊放邊攪拌,至試樣中無氣泡逸出爲止,攪動時水不得濺出筒外。虹吸筒
3 當虹吸筒内水面平穩時開管夾,讓試樣排開的水通過虹吸管流入量筒,稱量筒與水總質量,準確至0.5g,並測定量筒内水溫,準確到0.5 ℃.
4 取出試樣烘至恒量、稱烘幹試樣質量,準確至0.1g,稱量筒質量,準確至0.5g。
6.4.4土粒的比重,應按下式計算:
虹吸筒6.4.5虹吸筒法比重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8。
灌砂法
5.4.1本試驗方法适用於現場測定粗粒土的密度。
5.4.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密度測定器:由容砂瓶、灌砂漏鬥和底盤組成(圖5.4.2)。灌砂漏鬥高135mm,直徑165mm,尾部有孔徑爲13mm的圓柱形閥門,容砂瓶容積爲4L,容砂瓶和灌砂漏鬥之間用螺紋接頭聯接。底盤承托灌砂漏鬥和容砂瓶。虹吸筒
2 天平:稱量10kg,zui小分度值5g;稱量500g,zui小分度值0.1g。
5.4.3标準砂密度的測定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标準砂應清洗潔淨,粒徑宜選用0.25-0.50mm,密度宜選用1.47-1.61g/cm3。
2 組裝容砂瓶與灌砂漏鬥,螺紋聯接處應旋緊,稱其質量。
3 将密度測定器豎立,灌砂漏鬥口向上,關閥門,向灌砂漏鬥中注滿标準砂,打開閥門使灌砂漏鬥内的虹吸筒标準砂漏入容砂瓶内,繼續向漏鬥内注砂漏入瓶内,當砂停止流動時迅速關閉閥門,倒掉漏鬥内多餘的砂,稱容砂瓶、灌砂漏鬥和标準砂的總質量,準確至5g,試驗中應避免震動.
4 倒出容砂瓶内的标準砂,通過漏鬥向容砂瓶内注水至水面高出閥門關閥門,倒掉漏鬥中多餘的水,稱容砂瓶,漏鬥和水的總質量準確到5g,並測定水溫,準確到0.5℃。重複測定3次,3次測值之間的差值不得大於3mL,取3次測值的平均值。虹吸筒
5.4.4容砂瓶的容積,應按下式計算:
5.4.5标準砂的密度,應按下式計算:
5.4.6灌砂法試驗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按本标準第5.3.3條1款的步驟挖好規定的試坑尺寸,並稱試樣質量。
2 向容砂瓶内注滿砂,關閥門,稱容砂瓶,漏鬥和砂的總質量,準確至0.1g。
3 将密度測定器倒置(容砂瓶向上)於挖好的坑口上,打開閥門,使砂注入試坑。在注砂過程中不應震動,當砂注滿試坑時關閉閥門,稱容砂瓶、漏鬥和餘砂的總質量,準確至10g,並計算注滿試坑所用的标準砂質量。虹吸筒
5.4.7試樣的密度,應按下式計算:
5.4.9灌砂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5。
6 土粒比重試驗
6.1 一般規定虹吸筒
6.1.1對小於、等於和大於5mm土顆粒組成的土,應分别採用比重瓶法、浮稱法和虹吸管法測定比重。
6.1.2土顆粒的平均比重,應按下式計算。
6.1.3本試驗必須進行兩次平行測定,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於0.02,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。
6.2 比重瓶法
6.2.1本試驗方法适用於粒徑小於5mm的各類土。
6.2.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比重瓶:容積100mL或50mL,分長頸和短頸兩種。
2 恒溫水槽:準確度應爲±1℃ 。
3 砂浴:應能調節溫度。虹吸筒
4 天平:稱量200g,zui小分度值0.001g。
5 溫度計:刻度爲0-50℃ ,zui小分度值爲0.5℃。
6.2.3比重瓶的校準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将比重瓶洗淨、烘幹,置於幹燥器内,冷卻後稱量,準確至0.001g。
2 将煮沸經冷卻的純水注入比重瓶。對長頸比重瓶注水至刻度處;對短頸比重瓶應注滿純水,塞緊瓶塞,多餘水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,将比重瓶放入恒溫水槽直至瓶内水溫穩定。取出比重瓶,擦幹外壁,稱瓶、水總質量,準確至0.001g。測定恒溫水槽内水溫,準確至0.5℃。
3 調節數個恒溫水槽内的溫度,溫度差宜爲5℃,測定不同溫度下的瓶、水總質量。每個溫度時均應進行兩次平行測定,兩次測定的差值不得大於0.002g,取兩次測值的平均值。繪制溫度與瓶、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,見圖6.2.3。虹吸筒
6.2.4比重瓶法試驗的試樣制備,應按本标準第3.1.5條1、2款的步驟進行。
6.2.5比重瓶法試驗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将比重瓶烘幹。稱烘幹試樣15g(當用50mL的比重瓶時,稱烘幹試樣10g)裝入比重瓶,稱試樣和瓶的總質量,準確至0.001g。虹吸筒
2 向比重瓶内注入半瓶純水,搖動比重瓶,並放在砂浴上煮沸,煮沸時間自懸液沸騰起砂土不應少於30min,粘土、粉土不得少於1h,沸騰後應調節砂浴溫度,比重瓶内懸液不得溢出。對砂土宜用真空抽氣法;對含有可溶鹽、有機質和親水性膠體的土必須用中性液體(煤油)代替純水,採用真空抽氣法排氣、真空表讀數宜接近當地一個大氣負壓值,抽氣時間不得少於1h。
注:用中性液體,不能用煮沸法。虹吸筒
3 将煮沸經冷卻的純水(或抽氣後的中性液體)注入裝有試樣懸液的比重瓶。當用長頸比重瓶時注純水至刻度處,當用短頸比重瓶時應将純水注滿,塞緊瓶塞,多餘的水分自瓶塞毛細管中溢出。将比重瓶置於恒溫水槽内至溫度穩定,且瓶内上部懸液澄清。取出比重瓶,擦幹瓶外壁,稱比重瓶、水、試樣總質量,準確至0.001g;並應測定瓶内的水溫,準確至0.5℃。
4 從溫度與瓶、水總質量的關系曲線中查得各試驗溫度下的瓶、水總質量。
6.2.6土粒的比重,應按下式計算:虹吸筒
水的比重可查物理手冊;中性液體的比重應實測,稱量應準確至0.001g。
6.2.7比重瓶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6。
6.3 浮稱法虹吸筒
6.3.1本試驗方法适用於粒徑等於、大於5mm的各類土,且其中粒徑大於20mm的土質量應小於總土質量的10%。
6.3.2本試驗所用的主要儀器設備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鐵絲筐:孔徑小於5mm,邊長爲10-15cm,高爲10-20cm。
2 盛水容器:尺寸應大於鐵絲筐。
3 浮秤天平:稱量200g,zui小分度值0.5g,(圖6.3.2)。
6.3.3浮稱法試驗,應按下列步驟進行:
1 取代表性試樣将試樣500-1000g,表面清洗潔淨,浸入水中一晝夜後取出,放入鐵絲筐,並緩慢地将鐵絲筐浸沒於水中,在水中搖動至試樣中無氣泡逸出。虹吸筒
2 稱鐵絲筐和試樣在水中的質量,取出試樣烘幹,並稱烘幹試樣質量。
3 稱鐵絲筐在水中的質量,並測定盛水容器内水溫,準確至0.5℃。
6.3.4土粒比重,應按下式計算:
6.3.5浮稱法試驗的記錄格式見附錄D表D-7。虹吸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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